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9)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有关规定,现就黑龙江省2019年度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和部分作业人员(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损检测人员
(一)省级无损检测考核范围
射线胶片照相检测(RT)、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项目Ⅰ级和Ⅱ级。
(二)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免考换证人员不需要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208室。
(三)报名材料
1.取证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扫描件);
(2)视力证明(扫描件)。
2.取证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
(2)视力证明(1份);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明原件(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换证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扫描件);
(2)视力证明(扫描件)。
4.考试换证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
(2)视力证明(1份);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明原件(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原无损检测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机构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208室,联系方式:0451-58976686。
(五)报名时间
计划参加2019年考试的取证人员和2020年6月1日前到期的换证人员均应按照附件1规定的时限报名。
(六)证件领取
1.证件领取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208室。
2.证件领取要求
(1)单位领取的需提交介绍信(应明确被领取证件信息)、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领取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替他人领取的,需提交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证件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免考换证人员取证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交原无损检测人员证复印件。
二、部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一)省级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范围
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作业人员取证。
(二)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218号。
(三)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扫描件);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3)身份证明(扫描件);
(4)学历证明(扫描件);
(5)体检报告(扫描件,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提交)。
2.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5)体检报告(1份,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提交)。
(四)考试机构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218号,联系电话:0451-51969316。
(五)报名时间
详见附件2。
附件:1.无损检测人员报名时间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报名时间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无损检测人员报名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 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射线检测RT Ⅰ、Ⅱ级取证 | 10月9日前 | 10月08日~ 10月12日 | 10月21日~10月25日 |
2 | 超声检测UT Ⅰ、Ⅱ级取证 | 11月12日前 | 11月11日~ 11月15日 | 12月2日~12月6日 |
3 | 磁粉检测MT Ⅰ、Ⅱ级取证 | 11月12日前 | 11月11日~ 11月15日 | 11月25日~11月29日 |
4 | 渗透检测PT Ⅰ、Ⅱ级取证 | 10月9日前 | 10月08日~ 10月12日 | 10月21日~10月25日 |
5 | 射线检测RT Ⅱ级换证 | 9月10日前 | 9月9日~ 9月12日 | 9月23日~ 9月27日 |
6 | 超声检测UT Ⅱ级换证 | |||
7 | 磁粉检测MT Ⅱ级换证 | |||
8 | 渗透检测PT Ⅱ级换证 |
注: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机构公布的考试信息为准。
附件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报名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时间及 考试时间 |
1 |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 | 9月15日前 | 以考试机构发布时间为准 |
2 | 安全阀校验人员 | 10月15日前 | 以考试机构发布时间为准 |
3 | 氧舱维护保养人员 | 10月15日前 | 以考试机构发布时间为准 |
4 | 客运索道作业人员 | 10月15日前 | 以考试机构发布时间为准 |